★關於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
本機構為推動校園內性別平等觀念與教育,依據教育部頒訂之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及本機構《新竹縣卡爾實驗教育機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》,自108年9月25日起設置新竹縣卡爾實驗教育機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,統整本機構各單位相關資源,於每學期初擬定與實施性別平等教育計畫、定期公開本計畫實施成果,並於每學期末檢視計劃成果。
★組織架構
性平會置委員七人,任期一年,以校長為主任委員,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。校長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、職工代表、家長代表、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。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主任委員聘學務主任擔任,負責通知召開性平會及協助處理性別平等教育事件;另由各部指定行政專員(或輪值人員)負責處理各部有關業務(納入分工職掌表)。